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聘用制司法警察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及職業技能;除以上資格條件外,同時須具備下列條件:1.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勤奮敬業、吃苦耐勞;2.年齡為18-28周歲(1997年5月1日-2007年5月1日期間出生),性別為男性;3.身體健康,身高173CM以上,五官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近視、色盲色弱;4.具有國民教育大專以上學歷;5.具有C1以上駕駛執照;6.在同等條件下,人民警察專業畢業生、退伍軍人、中共黨員、高學歷或具有其他體育、文藝特長者優先擇聘;7.具備招聘的其他要求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用人單位辭退的;3.人民法院經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5.品行不端,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且造成不良影響的;6.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司法警察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試、考察、體檢、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止。
2.報名方式:請報名者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通過現場報名提交相關材料。
3.報名地點:隆安縣人民法院法警大隊203辦公室,聯系人:馬警官,聯系電話:0771-6508131。
4.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除提交復印件外,須提供原件核對);(1)報名表(帶照片彩色打印);(2)身份證;(3)學歷學位證書;(4)駕駛證;(5)其他證件、證書材料。
(二)資格審查由隆安縣人民法院法警大隊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參加面試。
(三)面試、體能測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反應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綜合協調能力和儀表儀態等。體能考核:1000米跑、4*10折返跑、立定跳遠、握力、坐位體前屈、俯臥撐。
(四)體檢根據個人表現綜合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五)考察對體檢合格的考生,由隆安縣人民法院組成考察組,對確定的考察對象進行考察。由于考察對象本人及所在單位原因,致考察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取消考察對象資格。
(六)公示綜合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等情況,提出擬聘人員名單,并將名單在隆安縣法院網公示,公示期為5天。如公示中有信訪舉報,由本院核查,經核查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
(七)審批公示無異議后,將擬聘人員名單報院黨組審批。
(八)辦理聘用手續通過審批的,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三、薪酬待遇
聘用期間薪資待遇: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工資按《隆安縣機關事業單位外聘人員系列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