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調人員崗位
本次計劃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名,崗位為專業技術崗位十二級,主要從事“兩企三新”黨建工作、社會工作領域相關崗位工作。
二、選調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選調范圍
貴港市轄區內在職在編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或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
(二)選調人員資格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有較強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工作實績突出;
2.熱愛社會工作,有扎實的文字功底和較強的辯證思維、組織協調能力;
3.在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工作年限累計不少于5年,同時符合其他相關服務年限的規定要求;通過借調等形式不在本單位工作超過半年的,不計入在編在崗工作經歷時間;
4.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或稱職以上等次;
5.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專業為社會學類、法學類、法律類、政治學類、哲學類、歷史學類、馬克思主義理論類、司法執行及技術類、會計學類、教育學類、中國漢語言文學及文秘類、新聞傳播學類、心理學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工商管理類、公共管理類、經濟類;
6.具有黨政機關或事業單位黨建工作、綜合文稿工作經歷者優先;
7.年齡為35周歲(含)以下(1989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年齡、工作經歷計算截至2025年5月14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在現單位工作未滿1年或未滿政策規定、培養協議約定和有關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
2.新聘用(錄用)試用期、任職試用期未滿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被確定為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及以下或不確定等次的(不含因試用期不確定等次人員);
4.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本人繼續處理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偵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7.受處分期間或影響期未滿的;
8.交流后構成任職回避關系的;
9.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明確不得交流的其他情形。
三、公開選調程序
(一)報名
報名方式:報名人員自行下載填寫《中共貴港市委社會工作部公開選調貴港市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表需本人簽字確認、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簽署同意報名參加選調的意見(加蓋公章),攜帶學歷證、學位證、身份證、表彰獎勵證書、個人近三年工作總結(主要包括近三年來工作主要內容、成績亮點以及存在的不足之處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2張等相關材料到中共貴港市委社會工作部現場報名。或將以上材料復印件郵寄市委社會工作部(或將掃描件發送至市委社會工作部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報名時間:報名截止時間為2025年5月14日。現場報名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不辦理現場報名)。郵寄報名的截止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
報名地址:貴港市港北區新華路349-2號(中共貴港市委社會工作部502辦公室),聯系電話:0775-4837456,郵編:537100。
(二)資格審查
中共貴港市委社會工作部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通過對報名人員的年齡、學歷、任職資質、現實表現、獎勵情況和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審查,崗位資格審查符合人數達6人及以上則開考。
(三)筆試
筆試由中共貴港市委社會工作部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報考人員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成績查詢。筆試閱卷完成后,筆試成績由中共貴港市委社會工作部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以短信的方式發布至考生個人,并在市委社會工作部公告欄進行公開發布。
(四)面審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選調計劃與筆試成績1:3的比例確定面審入圍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主要測試報名人員的業務素養、綜合分析、語言表達、人際交往等能力。面審考官由中共貴港市委社會工作部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組成。面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確定選調初步人選
按照面審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選調初步人選(如無合適人選崗位可空缺)。
(六)報預審
初步人選確定后,按人事管理權限報中共貴港市委組織部有關業務科室預審。
(七)實地考察
預審通過后,與人選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溝通協商相關事宜,派出干部考察組到單位開展考察工作。考察內容和范圍主要為了解其德、能、勤、績、廉,考察工作實績及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審核干部人事檔案,認定“三齡兩歷一身份”等干部基本信息。
(八)體檢
考察合格后,按有關規定的體檢標準,組織考察人員到具有規定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費自理。
(九)跟班考察
征得人選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同意后,安排人選跟班考察一個月。跟班結束后,人選不符合調動要求的,按照面審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十)辦理調動手續
考察以及體檢合格者,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四、其他事項
(一)選調工作接受貴港市紀委監委駐市政法委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報考人員應如實、準確、完整填寫報名表信息,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選調資格。
(二)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生變化導致不符合相關條件的,終止其選調程序。
(三)崗位空缺情況處理。因參加選調人員中途放棄,審核、考察、體檢不合格等出現崗位空缺的,中共貴港市委社會工作部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可根據情況確定是否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位遞補或終止本次選調工作。
中共貴港市委社會工作部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