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1.內容及分值。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每科分值滿分100分。考試內容包括基本的政治、經濟、管理、法律、國情區情等綜合知識,以及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從事相關工作必備的基本常識和基本技能等。主要內容如下:
(1)公共基礎知識
政治知識: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毛澤東思想概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黨和國家的發展路線、方針、政策;時事政治等。
經濟知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礎知識;宏觀和微觀經濟、產業經濟等。
管理知識:管理基礎理論;政府職能和公共管理;事業單位管理、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及有關知識等。
法律知識:法律基礎理論;常用法律、法規知識及運用等。
道德知識:思想道德修養、社會公德、職業與職業道德等。
公文寫作知識:公文基本知識、常用公文寫作、常用事務文書寫作、公文處理及相關應用等。
國情區情:國情與廣西區情,涉及社會歷史、地理概況、自然資源、社會發展、主要政策和經濟、發展改革等。
基本常識:人文、科技、歷史、文學、地理、物理、自然、生活百科等常識。
(2)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言語理解與表達:對文字材料的理解、分析與運用。
數量關系:理解、把握事物間量化關系和解決數量關系問題。
判斷推理:對各種事物關系進行分析推理。
資料分析:對文字、圖形、表格等各種形式的數據性、統計性資料進行綜合分析與加工處理。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5年6月27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09:00~11: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下午 15:00~17:00 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兩證不全者,不得進場參加考試。
3.成績查詢和筆試合格分數線公布。考生可登陸來賓人才網查詢筆試成績和合格分數線。
查詢時間:2015年7月10日起。
筆試合格分數線由市人社局統一劃定,并在來賓人才網公布。
公布時間:2015年7月14日前。
4.照顧加分。
(1)少數民族考生加3分;
(2)服務期滿或服務時間滿一年以上(2014年6月27日前參加服務)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街道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人員加5分(已通過考試等方式成為在職在編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再享受以上的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提供縣級以上組織、人社、教育、衛生、共青團等相關部門的書面證明原件,于2015年7月2日前直接送達或郵寄到來賓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直接送達以實際送達時間為準,郵寄以郵戳為準。寄送地址:來賓市綠源路329號六樓607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郵編:546100)。
(3)以上兩項可累計加分,計入筆試成績。
5.筆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科目成績+公共基礎知識科目成績+照顧加分。筆試總成績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單科成績達合格分數線以上者方可確定為面試資格審查人選。
(二)面試
1.面試比例。招聘單位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從筆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資格審查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資格審查人選;通過合格分數線人數達不到面試比例又確需進人的崗位,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同級政府人社部門審核,報市人社局批準后,方可進入面試程序。面試資格審查人選及無法開考的崗位統一在來賓人才網公布。
公布時間:2015年7月16日前。
2.資格審查。面試資格審查人選名單公布后,招聘單位要及時對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內將本人的報名申請材料傳真或郵寄(以郵戳為準)到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審查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準考證》、《報名登記表》、畢業證和學位證(2015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加蓋學校公章的就業推薦表,并于7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逾期將視為放棄聘用。)職稱證、執(職)業資格證、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等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復印件各1份。報考者不在規定時間寄送審查材料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出現未能通過資格審查或放棄面試資格的,可從同崗位筆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查同上。放棄面試資格(含放棄遞補面試資格,下同)的考生應提供書面申請,或者由2名工作人員做好電話記錄并簽字確認。
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7月17日~7月24日。
3.確定面試人選。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即確定為面試人選,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人社部門審核匯總,報市人社局核準后,在來賓人才網公布。招聘單位同時以書面或電話等方式通知進入面試人員。
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面試人選公布時間:2015年7月31日前。
4.現場驗證。面試當天,進入面試的考生須攜帶全部審查材料原件,經負責組織面試的部門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場面試。驗證時,考生提供的證件及材料原件必須真實可靠,各項信息與證件材料原件要相符。出現證件及材料不齊全、不真實或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的,由面試組織實施部門取消其面試資格,所有責任由考生自負。
5.面試內容及形式。面試內容主要為崗位應具備的基本能力和專業知識。根據招聘崗位的需要,可以采用結構化面試、專業技能考評、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等方法,主要測評考生的業務素質、專業知識應用和潛在能力等方面的綜合素質。具體形式由組織實施部門確定。
6.面試的組織管理。市直單位的面試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縣(市、區)單位的面試工作由縣(市、區)政府人社部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各組織單位在筆試工作結束后制定面試工作方案,送市人社局核準后組織實施。
面試考官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委派人員、外單位專家7人組成。招聘崗位專業性較強的,專家成員不得少于2人。考官組成人員須報主管部門核準,并報市人社局備案。面試嚴格執行考官資格制度。未經培訓,沒有考官資格的人員不得擔任面試考官。
面試嚴格實行考官、考生雙抽簽制度。面試當天考官抽簽確定考場,考生抽簽確定參加面試順序。
面試期間,對考官和考生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招聘單位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考生的個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試序號給予評分。考官、考生和考場工作人員在面試過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學校或單位、籍貫、父母工作單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減面試成績的5%~20%,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面試成績。
7.面試的時間和地點。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書面或電話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錄來賓人才網查看面試公告。
面試時間:2015年8月20日前。
8.面試成績公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在每個招聘崗位面試結束時當場公布。當天面試結束后,招聘單位應在本單位工作區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試成績及崗位排名。實際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該考場面試滿分值70%以上(含70%,下同)方為合格。考生成績均達不到70%以上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經市人社局批準,報考少數民族、艱苦邊遠地區、緊缺崗位的人員,其面試合格成績可在考場面試滿分值70%以上的基礎上降低5分。
9.綜合成績=筆試合格總成績+面試合格成績。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考核、體檢人選。
10.面試組織實施部門要對面試考場的面試過程進行全程錄像,錄像資料保存1年以上,以備查看。
11.第二次組織報名面試。參加6月27日全區統一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達到我市筆試合格分數線、未被確定為考核和體檢人選的報考人員,可于9月20日前報名參加我市無人報考或無法開考崗位的面試。第二次面試公告在來賓人才網另行公布。
四、考核和體檢
招聘單位按計劃招聘人數與考核和體檢人選1:1的比例,從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核、體檢人選。相同崗位出現兩人以上綜合成績并列時,則確定面試成績高分者為考核、體檢人選;出現綜合成績和面試成績同時并列時,則確定《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分者為考核、體檢人選;
(一)考核。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或人社部門成立由2人以上組成的考核組,按照《來賓市市直機關公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聘用)考核辦法(試行)》(來政人發〔2007〕40號)的有關規定,對考核對象進行考核。考核著重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業務能力、遵紀守法、崗位匹配度等情況。考核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書面考核材料,同時對考核對象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二)體檢。市直單位的體檢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縣(市、區)單位由縣(市、區)人社部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體檢參照《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除衛生部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外,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
(二)體檢。市直單位的體檢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縣(市、區)單位由縣(市、區)人社部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體檢參照《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除衛生部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外,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